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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群《我與狸奴不出門》:毒辣現實的辯證,像沙漠一樣深刻

by 鄧小樺
《我與貍奴不出門》,黃麗群,時報出版

散文的趣味有時就是作者本人,與生活的表面及底層。作家這種生物,究竟是離群索居與世相違,還是本身就呈現了時代深刻的精神?若兩者偏偏是一銀幣的兩面,那又如何呢?讀黃麗群的《我與狸奴不出門》(下稱《》),便集中地呈現了作者與生活的趣味(與反趣味),還有離群與時代病癥的相反相成。黃麗群的偶像質素,大概離不開她的生活方式。在《》中可以讀到許多生活門道,她講究飲食,是旅行的會家子,讀文學書、談寫作,應該是標準文青羨慕的生活型態了——甚至連近年突然時興的「家人旅行」,本以獨來獨往為形象的麗群,都已經率先嘗試了。這本結集該是文青小確幸的路線嘛。

負面的現實

但黃麗群是持著相反的毒辣筆端寫著這些生活散文。顯而易見,一般被認定為美好炫溫柔敦厚的東西,她必須以負面角度切入,然後要用自家簡潔、尖刻、口語、隨便、乾燥的語言重寫一次,每兩段必有一桶冷水給你照頭淋下。這種挑剔一般被歸為處女座,但麗群是大摩羯——細讀起來,你會發現那不是挑剔,而是非常,非常的現實處女的守護星水星會把一切綱則呈現在表層,而摩羯的土星才有那種內在核心的嚴謹

歸其究竟,裡面一種厭世的口吻與眼光,用反諷的口氣談論一切,才是黃麗群作為後消費社會的偶像作家之關鍵。再美好的話語,都可以在行銷文案、商業推廣、IG照片等地,海量泛濫,予取予攜。反而是夢幻剝落、以煩厭赤裸的句子戳破紙糊的包裝,更能吸引人們的關注,讓他們樂樂歡笑還同時戳中他們的心室。會不會有這樣一個弔詭的時代,人們的夢幻(fantasy)就是看到夢幻的剝落?黃麗群的偶像氣質,大概就是建基於這種弔詭。書裡得到很正面評價的是美國一名「孤獨死」的婦人,死在車後座原因不明到幾年後才被發現,但黃麗群認為這是很有尊嚴的死法,尤其難得的是一蹴而就乾脆俐落。

「如果非要讓我說孤獨死這件事慘的一面,應該是它往往不自願地獲得不必要的自以為居高臨下的同情。同情一向不是什麼好東西。」厭世的孤傲至此。

 

尖刻對待美好

西西短篇〈浮城誌異〉借用馬格列特畫作 Not to Be Reproduced,說浮城人照鏡子只能看到自己的背面,於是刮鬍理髮等美容事,都要他人代勞。我看到此處霍然而驚:只看到反面,就不知道自己的美好,無怪浮城人(指代香港人)都不相信美好、難有長久信念與堅持了。如果只能以負面指責挑剔,黃麗群就不過是鄉民了。讀《》,驚訝地發現,這本書竟是全力以赴在談論,可以經得起挑戰、批判、翻轉的,美好事物。
她寫十二月,先是絕對地堅持「十二月的每一日跟其他時候的每一日沒有什麼兩樣」,然後再寫十二月既是將盡又是必須回頭重啟,於是躊躇、曖昧;剖析濟慈詩〈在夜鬱的十二月〉,像足球評述一樣絕對主觀地陳述詩意,再說「十二月的缺乏同情」;最後寫跨年就是過生日一起看煙火,繼續強調「無甚不同」,最後還是說「沒有它(十二月),人類的精神是徹底難以面對自然之龐大與毫無慈悲的。」這個迴轉自然是等足整篇文章的了,秀異者是她同時舉出了更大的無情,螺旋式上升。她能夠吃出清炒絲瓜中的蝦米有冰箱味,被母親形容為「嘴壞」。嘴壞當然有毒舌的意思,麗群當然沒有打算溫柔乖巧,一切到底還是因為她太敏銳——至於回馬槍說「嘴壞」是因為吃了母親三十年來燒的好菜而養成的,就是真聰明了。香港網絡上「阿媽的地獄料理」主題歷久不衰,但我讀著下去發現這不是一般的投訴文,其實是超級讚美文,文題卻是〈生為我媽的孩子,我很抱歉〉。她是連「母親的味道」這種療癒標誌,都要厭倦。而這麼厭倦,她要寫的還是愛,是母親作為偶像我們香港文學季去年以飲食為題,第一場講座有「復刻宣一宴」的詹宏志,最後一場有黃麗群。把他們二人的飲食文章放在一起讀,該多麼有趣——明明是同一樣東西,卻又截然相反。

沙漠一樣的深刻

黃麗群有著非常非常多的質疑,故意用無修飾,直接到有點暴力的句子——後來我覺得是不負她哲學的本科(她畢竟在無數自我揭發中偷偷夾了一句「可以讀自己喜歡的東西」)。這本書的語言節奏非常快,像臉書狀態的速度,全然不是文藝婉約夢幻想像那種路子,但我發現它並非速食,不易消化,看了回頭又再看——因為它裡面真的有著辯證的思考,一層層地揭示出來,用語彷彿隨便,實則處處推翻庸常認定的刻板印象。這種風格的背後,其實是最經典的哲學之批判精神
日本電影《億男》裡面,有個叫人難忘的意象。一對性格迥異的好友,後來因網購創業而賺了大錢又蝕到要決定賣盤,終於合夥的眾人都反目,各自變成金錢的囚徒。但電影倒敘二人友情正好時,一次快樂的尼泊爾之旅,那時一切還沒有名目,二人坐在尼泊爾沙漠中,緩緩交換心聲與信任的放空,演練「落語」,最重要的是並排坐著,靜靜觀照沙漠念想要參透金錢的意義,想要控制金錢而非被金錢控制。我突然明白,那個金黃色,空無一物,延綿無盡的沙漠,在日照和薰風之下,既似毫無變化,又似每一刻都在細微地變化的沙漠,就是金錢最恰當的比喻。金錢價值由結構決定,而其符號借代物如紙幣等是完全相同,但它的交換價值之內容卻可以無盡變化。極度寡味無趣,卻又變幻莫測,可以覆蓋萬物,這就是金錢的沙漠比喻。我想說,《我》中的黃麗群,就如沙漠——眼見那一色枯燥裸裎的表面,就是深刻的意義。沙漠一樣的黃麗群,而我無法移開目光。

《我與貍奴不出門》,黃麗群,時報出版

我與貍奴不出門》,黃麗群 著,時報出版

很多人或許不知道,「貍奴」既非「貍」也非「奴」,其實就是貓呀。最著名的典故來自南宋大詩人陸游,有古代貓奴第一人之稱的他,憂國憂民卻也愛貓成癡,寫下不少貓詩,這首就是其中之一。

黃麗群文章已經卓然成家,散文文字瑰麗又犀利,小說則充滿令人不忍釋卷的離奇之美,而這幾年,竟也不知不覺確立了牢不可破的「貓奴」形象。這本睽違四年多的散文集,便天外飛來一筆地選用了這個靈動的書名。儘管不輕易下筆為文,四年多來累積的文字篇篇精采,十分可觀,全書將主張隱隱相近的作品分類為一輯。

文|鄧小樺
香港詩人、專欄作家、文化評論人。著有《若無其事》、《眾音的反面》等。香港文學館總策展人,文藝復興基金會理事。港台電視節目「文學放得開」主持人,於各大專院校中兼職任教,2014獲邀參加愛荷華大學國際作家寫作坊,亦曾參與台北詩歌節、亞洲詩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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