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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自己可以拿多少?|寫給新手作家的沒用指南(十一)

by 三島中尉

最近跟文學圈子最有關的新聞,大概就是冏星人跟李屏瑤、朱宥勳等人合作募資的計劃破局,這事說來簡單,就是主導這案子的冏星人一開始不爽作家交來稿子的品質與時效不合己意,於是在社群媒體上損人家一頓,還要跟人家解約。一件乍看之下不錯的事,居然搞到要解約,連募資也不做了雖然有點難看,但法律面處理好,該付錢就付錢,該退錢就退錢就行了,結果弄到網路全面開戰,兩邊粉絲、好友、同溫層彼此叫罵看熱鬧,就別想假裝沒事。(事件懶人包連結

「唉呀,那我當個作家,會不會也被這樣子欺負了啊?」身為新手作家的你也許會這麼想。

作家該有什麼獲益,該有什麼尊重,就跟其它職業一樣,不多不少該有就要有,對方付不起你的價碼,瞧不起人,就別理他。不過,讓我們來看看另一則報導:《天下雜誌》訪問了《鏡文學》的總經理兼總編輯董成瑜,內文說《鏡文學》人很好,主張要讓作家不為生活所逼,要好好經營作家與其作品,所以他們按月給付作家薪資,這真的太棒了,那麼作家可以拿多少錢呢?已簽約的駱以軍月薪為6萬多元,是《鏡文學》簽約作家的最高薪,其餘則是3萬起跳。為什麼!姑且不論《鏡文學》跟作家簽的合約其實包山包海,連每年文字產量都有規定,給駱以軍6萬多,比起他之前幫《壹周刊》寫專欄的超高稿費根本大巫見小巫,但是為什麼駱以軍可以拿6萬多,別人只能拿3萬起跳?別的作家不用養家活口,不為生活所逼?不用日常休閒娛樂收藏珍寶?這不是廢話嘛!因為駱以軍比較紅,作品品質優良,讀者多,書可以賣得動,IP也賣得出去,是現今文壇一哥,本來就是該給多少給多少。但是等等,文內同樣寫到他們也簽了超大物作家陳雪,所以就是說陳雪拿不到6萬元的意思囉!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你覺得自己可以拿多少?

坦白說,鏡文學到處去談要簽約的作家早已多得要命,有人甚至只談了月薪一萬多的水準,但假如到現在都還沒輪到來跟你談的話,我想你的生活過得好不好還不在人家的考量之內,你還是先把作品寫到跟駱以軍跟陳雪一樣好再說吧,免得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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