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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的定義為對漫畫、小說、影視等作品的固有角色做二次創作。而偶像同人創作顧名思義便是以現有偶像為主角,發展出不限背景、性向和世界觀的自由創作,以小說、漫畫、歌曲、剪輯等等的方式呈現,算是同人創作的一個分支,也是一種追星活動。
我認為當喜歡上一個偶像時,就很容易出現一些「過剩」的愛吧,再加上與其他粉絲之間,也常出現一群相互認識的同好,當溢出的愛再加上展現的舞台,及人天生渴望的解釋權、分享欲,同人創作便誕生了。產出同人創作的作者,有時也能累積許多喜歡他創作世界觀的同好,如此一來便能交流彼此對偶像的情感,也容易篩選出價值觀相近的粉絲。
而在偶像同人創作,尤其是同人文中,也經常出現脫離現實背景,讓自己的偶像成為特務、神父或者一隻貓等等獵奇有趣的設定,連偶像在文中戀愛的對象都有無限可能,可以是偶像與文中的第一人稱「我」或第二人稱「你」戀愛的夢女/夢男文,也可以是偶像與他的隊友、影視作品等合作的其他藝人的想像,也有可能是偶像與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物,例如佛地魔、林黛玉或一隻觸手等等為了逗趣或特殊性癖而生的作品。當然也有友情向、親情向的偶像同人作品,不過與流行歌曲中情歌占多數的情況相似,大部分的同人創作以愛情為題,有各種不同的闡述,甚至能夠突破一對一、面對面,是一種相當多元而直截的情感展現。
偶像本身的存在,或許就是現代愛情的另一種可能性及展現方式,而同人創作提供了作者製作作品時興奮愉快的想像,及閱聽者觀賞時或雀躍或激動的陪伴。有時,我也分不太清楚自己觀看同人作品當下的愉悅情緒,是對於偶像本人的愛,還是對作者創作出精彩作品的愛,甚或是對自己精采絕倫、臉紅心跳的想像的愛。這沒有辦法理清的情感或許也是它迷人的原因之一,偶像同人創作因各種原因百般交織而密合、令人沉迷,我想,也不能否認它本身便是「愛情」的一種特殊變體吧。
《本命,燃燒》
宇佐見鈴/著
(悅知文化 2022.02)
撰文|劉子新
二〇〇五年生,嘉義人。現就讀臺師大國文系,曾獲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等。喜歡雲朵和彈簧床,討厭烏鴉。是覺得幸福會想哭的那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