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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寫臺北」年度書獎報名簡章

by 專案部

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經由出版品書寫臺北,彰顯臺北城市精神與價值,並鼓勵市民閱讀,特訂定本報名簡章。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 名額及奬金

(一)取首奬 1 名,頒發獲獎出版品之創作者獎金新臺幣伍拾萬元,獎狀一幀;頒發獲獎出版品之出版社獎金新臺幣拾萬元,獎狀一幀。

(二)由書籍作者自薦出版品獲獎僅頒發創作者獎金。

(三)如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後無適當獲奬出版品得以從缺。

四、 報名資格

(一)出版品須為實體或電子出版品,不限文類,並具有 ISBN 登記,出版時間為報名截止日前一年內之首次出版。(即自民國 113 年 11月 1 日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止),其為套書者,最後一冊應於報名截止日出版發行完畢;日期規定均依著作權頁登載日期為準。

(二)出版品須以正體中文書寫呈現。

(三)出版品之主題須與臺北市有關,具備「臺北性」,內容可包含但不限於城市記憶、生活觀察、空間評論、社會關懷、地方發展等,推薦方向如下:

  1. 內容與臺北市有具體連結。
  2. 內容有助於提升市民之知能、素養、視野或增進對本市之認同感及凝聚力等,並具可讀性,適合大眾閱讀。
  3. 創作者曾居住或生活於臺北,具書寫城市的視角與深度。

五、 報名方式及應備文件

(一)報名方式:

1.由書籍作者本人自薦,以 1本/套為限。

2.由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出版發行報名圖書之出版者(含法人、民間團體、公(協)會、商號、學校、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不含政府機關/構)推薦,每一出版者至多推薦 3本/套出版品。

(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1. 填妥之報名表。
  2. 實體出版品 7 份及電子文件 1份,套書應檢附 1 套 7 份及電子文件 1 份。
  3. 電子出版品請提供電子文件,並應檢附在我國國內經由網際網路或實體通路首次公開傳輸或發行之證明。
  4. 出版資訊頁(含出版日與 ISBN)。
  5. 出版品簡介及具備臺北性之說明(300-500 字)。

六、 報名時間及送件方式

(一) 報名期間:民國 114 年 9月 27 日至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送件方式:

一律採紙本、掛號郵寄報名,寄件至:聯經出版公司 地址:221431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 369 號 1 樓。信封註明「2026『寫臺北』年度書獎報名資料」。註:報名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七、 評審方式

(一)主辦單位組成專業評審團,成員涵蓋、文化、學術、城市研究等領域。

(二)評選程序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均聘請前開之專業人士組成五至七名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三)評審標準如下:

1.出版品內容具備臺北精神與價值等臺北性(30%)。

2.內容觀點具深度性、獨特性(25%)

3.具多元探討及議題開發等潛能(25%)

4.可讀性及創作表現(20%)。

八、 配合事項(一)獲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辧理推廣活動,推廣之形式、場次數量將另行商議。另其他後續延伸之推廣、演講或出版展示活動,則以合作方式另行協議。

(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不全,經通知限期補正一次,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予受理。推薦報名資料不論獲獎與否,概不退還。出版品如須返還,請自行與執行單位聯繫協調返還方式。

(三)為利行銷推廣,獲奬出版品授權本局自獲奬公告起 3年內進行非營利之行銷推廣使用。

九、 其他規定

(一)參賽出版品如涉及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內容不實等情形,經查屬實者,取消資格並追回獎金。

(二)臺北文學獎年金類大獎獲獎作品之出版品,不得報名。

(三)參獎作品如為多人共同創作,須於報名表一一列明作者姓名,並載明以其中一人為代表人,獲奬奬金由代表人代表領取。

(四)主辦單位有權將報名出版品資訊運用於宣傳、出版與推廣用途,無須另行支付報酬。

(五)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及執行單位同仁,不得參加。

十、本須知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正與最終解釋權。

徵件相關事宜請洽執行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2)8692-5588分機5338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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