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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 Dylan|一個時代,一個地方 An Era, A Place

by 潘國靈

說到民歌搖滾詩人,中學時我最早受感染的一個是Paul Simon,那時對跟他同年出生的Bob Dylan認識不深,但幾首經典名作當然亦印象深刻。真正「親炙」這位不斷推翻固我因而也拒絕被定型的音樂詩人,還要等到二○○七年,我有機會在曼克頓旅居作客的日子。來到文化熔爐也堪稱藝術之都的「大蘋果」,其中我給自己的一份「差事」,便是追蹤文人藝術家的足跡如私訂「朝聖之旅」,包括尋找其人故居、曾活躍流連的地方,或作品中出現的場景等。我追蹤的紐約客以文學家為主,但音樂家也有一些,如我認為歌詞也極富城市詩意的Suzanne Vega,曾專程尋找上城區Tom’s Diner晉餐①全因為她那支首本名曲。

如果Tom’s Diner值得一去,格林威治村的Café Wha?更不用說了。當年從明尼蘇達州小鎮隻身來到紐約、還未改名為Bob Dylan的二十歲小子,最早便是在這家地下洞穴俱樂部獲得伴奏機會。這地方從早到晚都有表演,白天各式走馬燈表演,晚上接著是職業表演,其中就有後來成為大導演的喜劇演員Woody Allen。我有時想,一個白天演出,一個晚間作秀,「兩倫」當年可曾相遇?是的,必須承認,關於Bob Dylan,我總是先把他連繫到一個時代,一個地方。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Bob Dylan Never Ending Tour來到愛荷華,筆者適逢在愛荷華大學參加「國際寫作計劃」,與一眾作家相約到Carver Hawkeye Arena觀賞。演唱會先由Amos Lee 和Elvis Costello相繼表演,若一句鐘(一個鐘頭)後Bob Dylan出場,全程他邊唱邊彈鍵盤、吹口琴,沒開腔說過半句話。潘國靈/攝影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筆者在非常喜愛的紐約獨立影院Film Forum,率先觀看電影I’m Not There(港譯《七人一個卜戴倫》)。潘國靈/攝影

六○年代的紐約,具體而言:曼克頓中有「小波希米亞」之稱的格林威治村。這時代這地方好像一塊磁鐵,物以類聚匯聚了巨大的創作能量和可能。為了跟他心儀但素未謀面的歌者,尤其是他極之崇拜,當時已臥病在床的Woody Guthrie見面,這明尼蘇達小子隻身來到紐約,之後發生的事幾乎順利得不可置信。還沒作過多少歌,只憑幾首demo便被星探哈蒙德(John Hammond)青睞,讓他和美國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簽約,在別人嘲笑這小子唱歌如吟哦甚至譏為「哈蒙德的愚蠢」時,哈蒙德仍對這小子堅信不疑。之後很多事都廣為人知了,也活躍於格林威治村的Joan Baez對他的欣賞、提拔以至成了戀人;他與「垮掉的一代」的關係,特別是與詩人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惺惺相借,未必足證「詩歌同源」但肯定可見「詩歌同氣」。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在匹芝堡The Andy Warhol Museum中看到一幀Bob Dylan與安迪.華荷於一九六五年「工廠」的合照,即時拍下。潘國靈/攝影

一九六四年披頭四登陸美國,樂隊成員與Bob Dylan會面於酒店,互相玩樂如大孩子,彼此交換大麻與電吉他經驗。他的交往圈子中甚至包括普普藝術家Andy Warhol,讓我想到二人不約而同都於二十歲離開家鄉到紐約闖天下,只是安迪.華荷比Bob Dylan早生十三歲也早十二年來到紐約。一段日子Bob Dylan間會造訪安迪.華荷在47街的工作室「工廠」(The Factory),我曾在匹芝堡安迪.華荷博物館中看到二人攝於一九六五年「工廠」的一幀合照;後來二人逐漸疏遠則另有故事。例子太多篇幅太短,以上只能藉Bob Dylan素描六○年代反文化一處藝術方土的面貌,如他在自傳中說:「紐約市,這座將要改變我命運的城市。這座現代的蛾摩拉。我站在起點,但並不意味我是個新手。」在反文化尚未被吸納,小波希米亞尚未「士紳化」之時。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於曼克頓東村尋找金斯堡故居。一九五八至六一年,金斯堡與終生伴侶Peter Orlovsky共居於The Croton公寓第16號房間,寫下悼念亡母的著名詩作《卡迪什》(Kaddish)。潘國靈/攝影

註:
① 同「進餐」意


潘國靈

小說家、文化評論人,兼任大學講師。新著有長篇小說《寫托邦與消失咒》、小說集《存在之難》、《靜人活物》、散文集《七個封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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