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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文學】故事與人物是打開好小說的兩把鑰匙:訪唐福睿

by 徐禎苓

Q

獲獎無數的《八尺門的辯護人》最初得到「鏡文學百萬影視小說大獎」首獎時,名為《最刑島》,書名為何有如此調整?你曾說過:「這部作品寫來就是要拍的,先是劇本概念才寫成小說。 」撰寫劇本和小說兩種文體, 在說故事的方式上有何不同?如果劇本先行,在寫的時候會不會特別考量拍攝問題,而調整情節?

A

初取名《最刑島》,是希望能有日本本格推理小說的味道。後來小說改編成劇本時,面臨一個問題:影集要取什麼名字?相對於小說,影集似乎要帶給觀者不同的感受,最後拍板定調的《八尺門的辯護人》,出自田調對象─他是一名法官,我在創作過程,經常與他討論一些司法問題,因此他很熟悉文本。有天他忽然問我:「叫『八尺門的辯護人』怎麼樣?」我想,有「辯護人」三個字,觀者能清楚作品類型;「八尺門」雖是臺灣地名,但因為少人用而給人一種陌生與新鮮感。兩個詞合在一起又具有雙關意義,一方面是來自八尺門的辯護人,另一方面則為了八尺門的少數族群─同時也是主角本身的原住民身分做辯護。我乍聽覺得名字很不錯,後來我們決定連小說的名字一併修改。

過去從事編劇,學到如何鋪排角色、情節吸引觀眾目光,這都對我寫小說有幫助。其實, 我後來閱讀關於小說創作的書籍,發現劇本和小說有很多概念雷同,譬如鮮明的人物和豐富的情節。而鏡文學標榜「影視小說」,比文學小說更在意這兩者。不過,小說和劇本是很不一樣的載體,影集有很多方式去說故事,包含配樂、表演等各種工具,但小說只憑文字就要帶出畫面、聲音⋯⋯假使你問我哪個比較難,我覺得是小說。小說需要的細節非常多,寫的時候能天馬行空,但我確實曾懷疑寫完之後,在執行上會不會有困難。後來我體認到,小說迷人的地方在於能超越影像,讀者的想像力其實更豐富,所以與其寫的時候自我受限,還不如放手寫。

Q

從《童話・世界》到《八尺門的辯護人》,兩部著作主題不同,我卻感覺兩者有個共通點─透過小人物在正義、權勢、利益上的對壘或糾葛,乃至人性的灰色地帶,讓人看見法律與道德之間的斷層,人們的不徹底與擺盪。能有如此細膩的描寫,過往律師經驗、個人關懷、閱讀或學思培養等,是否對你有所啟發與影響?

A

我想最主要的影響還是法學訓練。念法律系時,教授要求我們抱持懷疑的態度,不管看到哪個議題、說法或案例,永遠能找到多數說、少數說、肯定說、反對說、有力說⋯⋯我們習慣思考有哪些不同觀點,有多少利益在背後角力,法律權衡這些利益後,做出一個決定。

我曾做過一段時間律師,體會到多數案件其實都只是小奸小惡,這些人並不是真的壞人,而是某個時間點上,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觸法。身為律師必須站在某一方,在法庭上為他辯論,但爭到最後,很少有一方是絕對的對或錯,一件事情包含不同面向, 這不斷影響我看待事情和人。世界上沒有人完美,因此我創作的人物也是。必須讓讀者在人物身上找到一部分的自己,人物遇到的問題往往也是讀者會遇到的。

《八尺門的辯護人》確實容納很多社會議題,我花了近一年時間找資料、做田調, 有故事大綱和人物後,實際寫了差不多一年,資訊來源大都是新聞媒體和臉書,大部分的社會議題裡,有很多法律討論,我的好友多半是法律界的人,關懷的議題都差不多,當喜歡的臉書專頁、生活周遭都是這些資訊,自然覺得這些很重要,不過要寫入小說的唯一條件,是議題得有助於人物和故事設計,才會把它放進來。

與臺灣法學教育很不一樣的體會是後來讀加州藝術學院,學校很在乎你關心的東西,我才知道原來我說的內容很重要,應該被好好呵護和關注,這對創作者來說是很大的鼓舞。

Q

你平時有搜集寫作素材的習慣? 創作時有偏好寫作的地方嗎?

A

我不只關注新聞事件,各種小故事、圖片、短影音、訪談等有趣的媒材,或是覺得有可能成為未來創作靈感的材料,都會搜集起來。譬如寫《八尺門的辯護人》,就去讀阮義忠的攝影集《八尺門》。資料通常很雜,所以我會整理分類。

我最習慣自己的書桌,無法去咖啡館、圖書館創作。過去考國考,關在地下室自修室,悶著頭唸書,我滿享受個人固定空間,做一些枯燥乏味的事情,後來創作也都是這樣。

受訪者|唐福睿

以律師為業五年後,赴美國加州藝術學院攻讀創作碩士。首部編導電影《童話.世界》以權勢性交為主題,獲選為臺北電影節閉幕片;另創作小說《八尺門的辯護人》探討死刑與族群,再榮獲各項文學獎,並翻拍為影集。

採訪者|徐禎苓

臺北市立大學中語系助理教授。著有散文集《流浪巢間帶》、《時間不感症者》、《腹帖》。

繪圖| 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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