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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泡泡的人|耗腦布朗考

by 孫梓評

剛好,在英國導演賈曼(Derek Jarman, 1942 ~ 1994 )身影、思緒移動在各種顏色的《色度》,讀到譯者施昀佑神來一筆,將一篇「How now brown cow」──原指「英國教育中用來訓練朗誦咬字的押韻辭彙」──譯為「耗腦布朗考」,偷來指涉貫穿《弄泡泡的人》全書的「布朗」,彷彿量身訂製。

一,布朗是男生嗎?

布朗是男生。整本《弄泡泡的人》以第一人稱「我」(姑且等於陳柏煜,有時變身尼克)書寫和布朗、丹利、阿鐵等男孩的情事始末。若先粗略將此書歸類在散文範疇,亦即, 1993 年出生的陳柏煜,站上自席德進、白先勇、景翔、蔣勳、陳克華、許佑生、蔡康永、郭強生、王盛弘、李桐豪、羅毓嘉的長隊伍之後(但眼光望向他處),為台灣散文書寫貢獻出全新品種──無視社會輿論的外壓,擺脫身分認同的搖擺,沒有苦苦糾纏的異男忘,甚至也省卻探索身體的遲疑,亦不見家庭箝制的苦劇碼;可以臉書上大方張貼甜蜜合照,穿情人裝出遊不忘相互 tag ,看不見的網絡和幽微滋長的情愫無限(線)延伸,雖然中選會通過反同公投初審,在 2017 年台灣司法院宣布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已屬違憲的氛圍下,《弄泡泡的人》自在優雅得更合情合理了。姿態之外,《弄泡泡的人》以抒情為基礎所建築的美學高度,則是陳柏煜令人驚豔的寫作才華所致。於是能,寫同志而不只同志,似散文卻大於散文,說愛情還更勝愛情。

一如張亦絢《最好的時光》(2003)令人念念不忘的開場,一整頁空白只用大大細明體寫著:「這哪有什麼問題!我們當然是女同性戀。但是看看我們是什麼樣的女同性戀吧!」另一頁空白,同樣大大的細明體:「這麼多人!這麼多人愛著這麼多人!」《弄泡泡的人》庶幾近之。

二,布朗對手很多嗎?

預設值為「我(尼克)──布朗」的「兩人世界」,布朗主要「對手」共兩位,前有丹利,後有阿鐵。丹利得到單獨一輯;阿鐵則躋身一輯之內,像個偶發事件。穿梭書頁間,看上去都漂亮的男孩們,戲分落差,揭露自編自導自演者的偏心,和愛情位階的殘酷段差(而非時差)。

糖果男孩丹利是布朗真正的威脅,唯戀情短暫,也許一季,從芒草淹紅的秋天,到平安夜,很快布朗發現,以眼淚奪回「自己的位置」。相較丹利一輯因「未完成」而滿溢的傷情口吻,在尼克和布朗的類同居生活(哪怕僅僅一個暑假)前突然登場的阿鐵,入伍前夕「受邀」隨同彼二人到蘭嶼,夜尋角鴞,丈量島嶼──然而,阿鐵得到的不是愛,而是「一絲歉疚」。

阿鐵,被「辜負」者,用作者的說法,這兩個傢伙(指尼克與布朗),「一個碰過他的,一個恨過他的」齊手打造的裂痕,像一片沒送出的 CD 在夢中摔落,「乓一聲」,使這對「最好的朋友」(阿鐵和尼克)徒然留下「那些打好草稿卻不知如何面對的困境」。

道德潔癖者,或許對尼克的「忠誠不能」難以諒解。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關係的連動中,男孩和男孩並非只能爭奪另一個男孩──基於相同性別,花漾青春,欲望的流動也更難規限,於是布朗吃了丹利送的糖,說出自己也想抱丹利(這裡的「抱」可能跟日文的抱一樣含蓄,暗指睡,或性)。與尼克有知己感的阿鐵,能以古典樂曲製成兩人密碼,這是布朗所不能,儘管如此,尼克仍不免擔憂,當某次阿鐵隻身南下拜訪布朗,布朗帶阿鐵四處逛,拍照留念,他們之間,純粹只是尼克的男朋友和尼克的好朋友?還是,也漫染出不可說的什麼?

夏宇的「我們雜交/但這些並不猥褻/誰都和誰睡過/大家也變成朋友」,顯然無法在布朗身上作用。布朗想望的位置,不只戀人,還是一個主動選擇後的無血緣家人。他首先要求愛情的獨斷與明朗──布朗是尼克的超我,騰空檢視、監督著。

三,布朗為什麼搬家?

布朗需要一個「自己的房間」。自小父喪、由母親撫養長大的他,搬離原生家庭,藉由空間獨立追求個人獨立──至少遠距離戀愛的夜半視訊不必受拘。下一步,就是搬進和尼克一起生活的「家」。

由此,約占全書七分之一篇幅的〈搬家〉,雙線交織寫出「我」在原生家庭與雙親的微小齟齬(並延伸出父病),以及,尼克和布朗「成家」的想望。整本《弄泡泡的人》因集中情事描寫,奇妙的反差是,讀者對布朗身世知之甚詳,反而對第一人稱「我」的家庭狀況或童年過往霧裡看花。讀〈搬家〉才知,「我」並非已對家人出櫃,而類似擱置,或被動等父母「發現」。「我」不無尷尬地道破自己雖與父母同住,但房客一般的模樣,並形容老去的父親像「立鐘」,每日進行晨喚服務;原本親密的母親,則成了掛在牆上的「衣蛾」。在日漸疏離的關係中,家被搬演。尤其精采的一幕,是父親告白自己病的診斷結果,節奏湊密的魔幻寫實筆法,使餐桌立體為劇場,將人物間的張力拉至最緊繃──而「我」,又該如何在此節骨眼說出離家企圖(哪怕僅僅一個暑假)?

實際上,書寫使尼克獲得某種「獨立」,像是已經從家中閣樓一點一滴、偷偷摸摸把自己搬離了。

四,布朗是人物還是動物?

布朗是人物,有時成為動物。《弄泡泡的人》出現諸多動物意象,各有來歷:虎斑阿捲(布朗的貓),蚊子(愛的幽靈),白狗(丹利攝影對象),角鴞(等待被找到的阿鐵或自己),蜻蜓(愛的標本),浣熊(半夜偷看尼克手機的布朗)……陳柏煜的拿手把戲,恰是「人獸不分」。他有時喜歡將人獸化:「飛來我身邊曬黑翅膀的鴿子布朗。」獸化──並非為了張揚欲望,而是在戀人面前放鬆袒露自己原狀。有時人獸合一:寫珠頸斑鳩,「那窩黑白斑點在我頸後彼此不斷堆疊」。有時布朗自願成為動物,「每當空白的籠子出現,布朗就自己乖乖地走進去,變成我養在電話裡的一隻貓。

更多時候,動物是陳柏煜使「形容」具象的快選模式:南下巴士接到母親追蹤來電,震動中的手機是「那隻不斷想竄上我胸口而失敗的小動物」;異國的啤酒泡沫像「好多孔隙的小蝌蚪前推後擠要呼吸變態成青蛙」;地下室的監視錄影器彷彿「一隻一隻的貓頭鷹,無聲息地站在高處。」……類似的精采譬喻大概還可以找出一百個。

五,布朗是外國人嗎?

布朗是土生土長的屏東人。尼克由北至南,顛簸五個小時才能抵達的愛情,往返移動的心情寫在書裡,藉由這樣的出發,前往布朗、認識布朗的過程中,也一併認識台北之外的「台灣」,書中尼克事事新鮮地講述屏東,墾丁,蘭嶼種種,這樣一段旅程,其終站便不意外將會是:自己。

然而,將這份「認識」轉換為文字,並非簡單的作業。若僅是「散文」,又是否礙於第一人稱視角而捉襟見肘?

《弄泡泡的人》於是有了三種敘述模式:其一,呈現如黃錦樹在《論嘗試文》所提的「抒情散文本性安分」:戀愛中遇到了誰,發生了什麼事,結了什麼果,依此發展,拼疊出整本書的骨架。其二,在乎的並非敘事,而更像散文詩,以較稠密的文字發展出高度風格化的語言,讀者的喜悅並非來自故事高潮跌宕,或離奇遭遇,或情感渲染,而透過作者的獨特視角,發掘平庸事物的「背面」。其三,陳柏煜從小說那裡借來了全知觀點,企圖使諸線索並轡,如〈搬家〉或〈丈量〉等篇。陳柏煜的文字魅力,在於誠實剖露犯禁衝動,那越界之必要,貪的痛的,美的醜的,愛的野蠻與孱弱。不放過各種意淫的小甜蜜,不放過任何可以挖深的心,也不放過人物的側面或背面,畢竟,「哪種快樂的背面不繡了哀傷呢?

陳柏煜的修辭是詩的技術,具體模樣是奇想與可愛,未染世俗又非一派天真。比如,清晨餵給的貓飼料是「由剩下來的黑夜做成的棕色小顆粒」,閱讀燈故障的公車像「移動的墓園」;他且擅長埋典故而非掉書袋:「有時還是會妄想:只要不回頭就能成功把死者救回人間。

倘若,布朗不是外國人,那「我」或尼克呢?

不知道是英文系的養成,或私人文法偏愛,書中部分語句偶爾有別於一般中文,比如寫到同學妖怪「提前將自己裝配回遊覽車上」。說也奇怪,很少人讀陳柏煜會聯想到散文前行者誰誰誰,但有人想起普魯斯特,有人想起波特萊爾,我呢則想起班雅明。尤其《柏林童年》:親暱地將最貴重的記憶一一喚出,指揮並羅列它們,以愛惜的眼神擦亮可能的灰塵。

弄泡泡的人和發達資本主義時代的抒情詩人有沒有血緣關係?不得而知。但根據他自己的招認:「他遊走在這裡那裡,無所事事的樣子在外人看來簡直是無聊透了……但他自己可不這麼覺得……他有責任賦予那些隱而不顯的東西形體。」拿這一段描述,做為陳柏煜整本書的創作自述,也是可以的吧。

六,布朗一直收不到信?

做為情場中人,實在沒有比陳柏煜更狡猾又謹慎的了。

讀完一整本《弄泡泡的人》,彷彿攤展一封長信,收件人的名字寫著布朗。無論腳蹤何處,布朗是透明的手,輕輕搭在尼克肩上,有時他拉長身子,甚至就能越過一整個台灣低頭探看房間裡寫字的尼克。全書最末一輯,兩人戀情告終(但未解釋緣由)後,近乎懺情的三封信,交代了後來──彼此距離已不只「他知道我看著所以又走了更遠更遠」。

結果,布朗根本收不到信。是這樣雲淡風輕的一句線索:「我寫那些信給布朗在分隔兩地的時候。見面的時候,沒有信也沒有布朗。」陳柏煜便將寫作與現實割分;將寫作的虛妄與無法干涉、無法被任何虛構拯救的現實給割分。

只有失去時間的地方能存在破掉的泡沫。」愛情是弄出來的泡泡,泡泡變形為各種預想之外的圖案,然後在不可測的一霎,消失。

──只要寫下來,破掉的泡泡就能存在了。

那麼,陳柏煜寫了一本書給布朗?不,因為(不存在的)布朗,他寫了一本極美的書,「那不只是一種製作泡泡的技藝,或者展示泡泡的表演;他低調地製造幻覺。

◆ 本文原刊載於《聯合文學》雜誌第403期。

 


孫梓評
1976 年生,東吳大學中文系,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現任職《自由時報》副刊。著有詩集《善遞饅頭》、《你不在那兒》,散文《知影》、《除以一》等。

陳柏煜

政大英文系畢業,希望全世界都愛自己的犬形男。弄泡泡,偶爾弄壞東西。四月天氣變暖的時候,想穿短褲去賞花。

弄泡泡的人

《弄泡泡的人》

陳柏煜/著
九歌(2018. 04)

為此書作序的張亦絢敏銳地看穿了《弄泡泡的人》和陳柏煜書寫的本質,形容為「如我們初遇普魯斯特與卡夫卡」。有些篇幅的確閃現著卡夫卡小說般的魔幻氛圍,人被物件化或動物化都毫不突兀,而形象較為模糊的周邊人物,如霧般繚繞;有些則以詩般的意識流語言織錦成篇,偏偏和普魯斯特自述的創作觀不謀而合:「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時刻一經過去,立即寄寓並隱匿在某件物質對象之中,就像民間傳說中的靈魂托生那樣。生命的哪一刻都囿於某一物質對象,只要這一對象沒被我們發現,它就會永遠寄寓其中。我們是透過這個對象來認識生命的那一時刻的。它也只有等到我們把它從中召喚出來之時,方能從這個物質對象中脫穎而出。」(《駁聖伯夫》,馬塞爾‧普魯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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