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作家以前,中尉也憧憬過文學獎。
文學獎的其中一種功能是建立好/壞作品的標準。如果今天跟檢定考試一樣,有各種不同等級/功能的「文學認證」,不失為一種參考標準。偏偏從評審到賽制都很單調的現在(2019),幾乎所有的文學獎和體育競賽皆以「名次」為最終呈現。各位捫心自問,首獎一定是「最好」的嗎?除了文學獎,各種藝術相關的獎項攤開來看,就會發現名次僅供參考。絕大多數有公信力的獎,一旦入圍就是肯定。但若一個獎沒有樹立起它的獨立風格,「名次」的參考價值就很有限,最後人們只能覬覦獎金,除去獎金的文學獎往往「面目模糊」,徒留形式。
求名或求財,都是很實際的動機。別無所求的人,大概也不會「主動」爭取文學獎了。要如何判斷文學獎的效益?「知名度」是一種檢驗的方式。各位閉上眼睛,冷靜思考有多少文學獎浮現眼前,並列舉近年首獎得主是誰?中尉愧對於作家的頭銜,腦袋一片空白。相較於舉出「得獎的作家」,還是比較容易想到「喜歡的作家」吧?這個簡單的遊戲應該可以證明,文學獎的影響力相當有限,靠文學獎「出名」遠不如花點力氣經營臉書、IG等社群,還不用擔心截稿日呢。至於求財就更困難了,莫說靠文學獎賺錢,全臺灣有多少不必兼職的「職業作家」?單靠文學獎,不如去打工更實際一點。
有的人認為,文學獎還能用來累積文化資本、打進「文壇」。很現實的,正如中尉這般沒得過獎,卻被當成「作家」的大有人在,尤其是活躍於網路社群的詩人。相對的,很多人得了「大獎」就消失於文壇。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文學獎的高門檻與低辨識度造成影響力式微。隨著媒體生態的轉變,發表已經沒有任何難度,倒是作品要被看見、討論,就考驗作品/者的特殊性,或如何整合資源、打造健全的關係網。例如追蹤活躍的作者、刷一排愛心增加存在感、自費出版作品集、參加講座,可能都比起盲目相信文學獎更有效果。
不論求什麼,有明確的動機、目的,就可以稱為「需要」;例如「需要錢」(也許你是萬中無一的獎金獵人)「需要得獎證明」(有的系所規定畢業需得文學獎)。也可能是無條件的「想要」(圓一個夢想)。中尉祝福每一個追夢人都能修成正果,除了那種把「想要」(成為作家)當「需要」(得文學獎)的例外。除了文學獎,人生還有很多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