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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新書攤】回應召喚 面向已然斷裂的|胡慕情 ╳ 朱和之

by 郝妮爾

無論是罪惡現場,或者是災難過後,真相皆無可回返。明知不可而為之,那是創作者在接收到各自的召喚後,所採取的行動。朱和之與胡慕情二人的新作,同樣有著真相的無解,卻使他們往前的動力為何?本期巷口新書攤與讀者一同梳理二人對於真相的思辨、面對苦難的方式,尋思創作的軌跡。

● 《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胡慕情╱著.鏡文學(2024,1)

● 《當太陽墜毀在哈因沙山》.朱和之╱著.印刻(2024,1)

● 胡慕情 一九八三年生,曾任臺灣立報、公共電視《我們的島》文字記者、端傳媒特約記者。關注環境、人權與社會案件,新聞作品曾獲吳舜文新聞獎、卓越新聞獎、SND最佳新聞設計創意獎;著作《黏土:灣寶,一段人與土地的簡史》獲金鼎獎非文學圖書獎。偶撰影評與書評,現為鏡文學文化組採訪主任。

● 朱和之 本名朱致賢,一九七五年生,臺北人。為國內罕見榮獲三座百萬小說大獎的得主。二〇一六年以《樂土》獲得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歷史小說首獎,為該獎創設六屆以來第一位首獎得主,二〇二三年再度以《當太陽墜毀在哈因沙山》獲得同一獎項首獎。二〇二〇年以《南光》獲得羅曼・羅蘭百萬小說賞。入選二〇二二年愛荷華國際寫作計畫。

真相,及其所輻射出的震盪

朱和之(後簡稱和) 在讀慕情這本《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的時候,隱約感受到我們彼此創作的一種共同點,在於透過作品去挖掘出一種普世性的切面,乃至於人心的運作模式。而慕情這作品尤其困難的一點,在於你把一件眾口鑠金的事,重新拆解開,還原成一個謎團,這件事情既逆風又不討喜。但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做這件事情?原因之一,在於真相並不是一個「Q&A」的命題,它是比較量子力學式的、如薛丁格的貓那樣,同時是死也是活的狀態。

有些小說家會宣稱他們寫的小說都是「真實的」,我過去也曾那樣期待自己,後來明白不可能。我越寫,就越對歷史小說的定義不確定,卻不再那麼介意我寫東西有沒有那麼「真實」。年輕的時候總會在小說旁邊加很多註解,因為當時底氣不夠足,想裝腔做勢去表現我是真有所本的,但現在覺得,我寫小說幹嘛這麼武裝自己?

拉回慕情的作品來談,我覺得很有趣的是,你試圖要寫一本紀實的作品,但最後得到的卻是一個「故事」。我很推薦你來寫小說看看!

胡慕情(後簡稱慕) 我好像沒有寫小說的能力欸(笑)。回應和之說的,我可能不是受文學訓練出身的人,所以對文類的邊界其實不清楚。我在寫作的時候,注重的是誠實,以及避免傷害。我過去在「樂生案」採訪的過程中,明白了脈絡的重要性,我們不能持續呈現一個片面的東西,必須把整體的脈絡呈現出來,才有可能開始去理解人以及其他的事物。

比如說,「鄭捷案」發生時,我正好就在前往採訪樂生案抗議的一個現場——我在樂生院裡面認識的所有阿公阿嬤,因為自己遭受的苦難,養成了一種非常強韌的韌性跟包容。凡此交會之下,我當時會生出一個疑問:「如果鄭捷曾去過樂生現場,他會不會就不是原來的樣子了?」但後來鄭捷案的演變,當然大家都知道,非常迅速地就把他殺掉了。這個迅速的殺戮,在方方面面都引起很大的衝擊,不只是對他的家人而已。我後來訪問鄭捷案的第一個受訪者,是東海大學的一個行政工作人員,他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根本就不認識鄭捷,但是案件發生的時候,他心裡有一個地方就破掉了。他說,像鄭捷那樣的新生,都得定期去校內教堂禮拜,案件發生後,他光想像鄭捷在東海校園這麼多年來,走進教堂,從來沒有一次改變他想要殺人的念頭,就會忍不住自問:信仰是什麼?他連帶受到很大的創傷,覺得這件事情跟自己也有關——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原來這樣子的兇殺案,不只是被殺的人、與殺人者之間的關係,會輻射到外面。

回到一個寫作者的立場來說,這過程很困難的一點——尤其在面對一樁苦難時——是我知道自己沒有辦法陪著受訪者復原,或者,就算我再怎麼希望寫作有可能去回頭彌補他們之所以受到創傷的原因,可能也是來不及的。

傷的綿瓞,與我無法分割

 談到苦難,我想多聊一點。在尋找素材的時候,我們都不僅只是研究,而是盡可能設身處地的去瞭解。慕情可能是如此,而我寫歷史小說時亦然。此類創作,可說是替「受傷的獸發聲」,受傷的獸是什麼?就是那些在歷史中遭受痛苦,受了傷甚至死去的靈魂,他們默默無聞,有過的呼喊在曠野中消失了,沒有人聽見。那我們的任務就是把這個聲音找回來、被聽到。我想,在這個前提下,我們感受到的苦難,就不會是一種掠奪跟販賣,反而是一種尋找跟釋放。其後,我也會與相關人士進行確認,比方我書中提到布農族,就與布農族的朋友確認環境、人文上的細節是否有誤?我想,如果這些過程都有做到的話,應該可以很大程度避免傷害的發生。

 對,這也是我對所有受訪者的承諾,「在你們同意文稿被刊出之前,它不會被任何人看見」,而且我讓受訪者可以修改的幅度,不只是資訊上的對錯而已,更是一種心力狀態的評估。因為這些東西出去以後,假設有任何的後作用力,諸如讀者詮釋,或者——像我現在的公司,就是以IP開發作為導向的領域,那不會只是我的產出而已。我得讓受訪者知道可能會有很多的變形,他們能否承受?所以這來回的過程非常漫長,但我還是希望他們能夠明白,你是有選擇權的,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受。

 但我們所寫下的這些東西,好像也不能說完成以後,就脫離生命了。比較像是一種細胞分裂,釋放出去以後,又會在其後回過頭來往你身上砸去。一直到現在,也偶有人請我回談《逐鹿之海:一六六一台灣之戰》或《樂土》,我可能同一個禮拜裡,得在這三個狀態裡跳躍,而那並不只是時代的跳躍,也是我生命歷程的穿梭,使得這些看似久遠的故事,如今都變得與我緊密相連、無法分割。

 對我來說,寫完本身也不代表結束。如前所言,鄭捷案是我寫社會案件的初衷,所以每一個案件在收束過後,都會回到源頭,我希望能夠藉此創造一個對話的空間,而非使每個案件都只是單一個體,使「極惡之人」不單單只是犯人的標籤,而是能綿延下去的思考路徑。

採訪撰文|郝妮爾

宜蘭人,東華華文所創作組藝術碩士。自二〇一四年起,從事藝術文學專訪、側記、評論之工作至今。創作範疇囊括散文、小說、童話、劇本、採訪文類。曾二度獲得 OPENBOOK好書獎年度中文創作、並入圍二〇二三年臺灣文學金典獎。著有散文集 《我家,或隔壁》、 《去你媽的世界》;長篇小說 《卡西與他們的瓦斯店》;劇本集《拾蒂》。

攝影|劉璧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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