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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文學獎,是因為不夠文青?|寫給新手作家的沒用指南(十八)

by 三島中尉

今年東吳大學的雙溪文學獎,有一位自稱入圍的參賽者,在臉書「靠北東吳2.0」粉絲專頁匿名發文抱怨複審評審人選女性人數有兩位。在幾篇謾罵、暴力恐嚇、性別意識低落的發文中,有那麼一句:「陽剛一點的作品都很難入圍,一定要文青風才合你們的味口嗎?」因為前後值得吐槽的槽點太多了(還有錯字,應是胃口或口味),中尉我就挑文學獎的機制與風格來談吧。

文學獎在臺灣的主流制度,是由評審們閱讀徵選來的匿名稿件,依據自己的判斷來選擇要鼓勵哪些作品。文學風格跟美學百百種,評審了不起六七人,獎項也只有個位數,要怎麼樣才能在一次文學獎中讓每種文學風格都獲獎呢?答案是──當然不可能啊。作為流變中的文化現象,無法真的擁有一個不變的標準來列舉美學或劃分光譜,說誰比誰更遠離中心。而既然從來沒有進入光譜裡,文學獎也就從來沒有排斥陽剛,看看賀景濱、黃凡、舞鶴、駱以軍、袁哲生、王小波、黃崇凱這些奪過大獎的小說家,哪一個人作品不是異男味滿滿。有這麼多雞雞難道還不夠雞雞嗎?

先不說(明明有海量雞雞卻又被排拒在「陽剛」之外的)文青風到底是三小諸位有志於投稿參賽的新手們必須要意識到的是,文學獎評審並不能只依據「合自己的口味」來選擇作品。支持作品的理由必須能在文本上被檢驗。就算是特性相異的評審也不會讓彼此之間的美學偏好有高低之分(不然就不是文學獎而是作家擂臺了),所以像是「美學」、「企圖」這種抽象的特性,除非對方已經感覺到了,否則很難用來幫自己心儀的作品拉票的。而實際上有意義的拉票,都必須基於文本的細節來說明,才有機會說服本來意見不同的評審。光是「依據文本」的這層影響,就極大程度地影響了文學獎的文本價值觀。對終端消費者或評論家來說,一篇很有實驗性但文本破綻極多的作品,跟一篇嚴絲密縫卻缺乏新意的作品,可能是沒有高低之分的,喜歡的人能說出個理由來就好。

但對文學獎來說,文本破綻極多的作品就是會讓支持的評審無從辯護起。

文學獎的本質跟文學的可能性有何差異,這是其中一個部份。但都說明到這樣了,再白癡應該也能理解這不會是透過批評評審人選能改變的現象。除非讓文學獎退化到評審之間比輩份,或者悖離文本實際證據打高空的狀態。其實能讓評審喜歡的作品,真的非常稀少。尤其是在初複審階段,那種想像中的「反正風格沒有高低之分,我只挑合我口味的就好」現象其實是不存在的。這並不是高預算高門檻的電視歌唱比賽,評審們可以聽著明明就都很好聽的歌來雞蛋裡挑骨頭。在校園文學獎等級的小說複審場景更像是,四十個參賽者中有三十五個人嚴重走音(或者同等級存在感的失誤),剩下五個人中有三個人忘詞,但是評審必須選出十個人進入決賽。又不能亂選,萬一漏了好原石,可是有點羞恥的事。所以複審評審為了自己的業界信譽,就會在心底擬好一個明確的評分標準,耐著性子,回去那三十五篇崩壞的演出中,再耗上半天來翻翻揀揀,想像每一篇文本本來最好的樣子。哪怕只在一整篇爛泥中發現一根發亮的小雞雞(駱以軍語)都會如獲至寶,歡天喜地把它送上校園文學獎決審的舞台。

這個過程,距離「合自己的口味」非常遙遠。比較像是修行,並期待某種善念循環。知道社會培育一個小說家就是要花費這麼多的資源,新手要聽到自己的作品在專家眼中的評價是如此困難,所以能多給一個名額就給,能多說一個建議就說。點一盞燈,等一個人。

如果懷疑評審們失職的話,可以直接去報名文學獎工作人員,他們肯定很缺人的,裏頭會有個專門收發參賽稿件的職位。擔任那個職位就能合法地擁有文學獎的全知視野,讀到所有稿件,那時就可以角色扮演一下,揣想一個評審如何才能盡可能地公正,而不是只依據一己好惡。理解這件事,也就理解文學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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